根據美國食品與藥物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簡稱 FDA)按照《生物恐怖主義法案》(Bioterrorism Act) 頒佈的新規定,食品寄件人在美國海關與邊防局 (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 辦理清關手續時須提供附加資訊。為了避免在貨物清關與交貨時發生延誤,您和您的供應商及美國境外分支機搆需要採取以下重要步驟,以符合該法案的規定。
1. 在美國生產、加工、包裝或儲存人類或動物所用食品的美國本土和外地廠商必須向 FDA 註冊,除非該廠商符合 FDA 的豁免規定。
2. 這些規定所涵蓋的國外食品廠商必須委託一家美國代理商。
3. 進口美國或過境的人類和動物食品必須提出事先通知,除非其符合 FDA 的豁免規定。
注意: 由個人運送、並作為禮品送給個人使用的家庭自製非賣食品無須提供事先通知。 此外,當在商業機構購買的食品由非經營性寄件人出於非經營性目的而出口或提供出口(即由個人作為禮品或家用物品提供給個人使用)時,現行的 FDA 政策並不要求事先通知。 其他例外準則可在 FDA 網站上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