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品/有害物品責任

危險品/有害物品責任

寄件人責任

透過 UPS 託運危險貨物需要簽訂一份合約,以保證遵守所有適用法規以及 UPS 承運商要求。 UPS 客戶經理可協助您完成這個程序。

《UPS 危險品空運指南》旨在提供指引,而不是《美國危險品條例》的替代品。 寄件人有責任遵守 ICAO/IATA 和 UPS 所有適用要求及變動。 寄件人亦有責任完全遵守《UPS 服務/託運條款及細則》。

本節扼要說明寄件人在條例下的責任,並進一步定義 UPS 要求。 UPS 已制定超過《美國危險品條例》的部分要求,以保障其高速處理個別包裹之運輸網絡的安全。 因此,包裹可能會遇到 UPS 系統中的狀況,而這些狀況不會出現在單件或貨盤託運中。

基本要求
DoT 和 IATA 條例均要求,只有在危險品準備好運輸的情況下,某人才可提供或接受危險品的商業運輸。
 
危險品聲明 (IATA)
了解寄件人在託運危險品時必須使用的《IATA 寄件人危險品聲明》。
 
託運電池或附有電池的裝置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UPS 改動關於鋰電池空運託運的要求。
 
冷卻劑和製冷劑
使用冷卻劑和製冷劑,以在運輸過程中將對溫度敏感之產品保持冷凍或冷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