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寄件」視窗的「參考」標籤上,您可以指定最多五個參考編號。
若要說明一個參考編號:
請在「參考」選項卡上輸入參考編號。
如果您要將參考編號用於寄件中的所有包裹,請選取「用於所有包裹」核取方塊。
若要為「參考編號」方塊設定預設值:
若要為特定客戶變更「服務與參考」選項卡上「參考編號」方塊的標題,請選擇「通訊錄編輯器」。請參閱變更客戶的參考編號方塊標題。
若要為所有客戶變更「服務與參考」選項卡上「參考編號」方塊的標題,並為重新命名的方塊設定特定選擇,請使用「分派代碼編輯器」。請參閱設定分派代碼。
若要建立在「通訊錄編輯器」和「分派代碼編輯器」中使用的自訂參考限定符,請使用「參考限定符編輯器」。請參閱新增自訂參考限定符號。